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核告知单

上海临港新城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核告知单
一、受理依据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
3.《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》
4.《 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》(上海市政府37 号令)
5.《关于印发 《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的通知》 沪建建 [2004] 564 号
6.有关建筑市场管理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、行政法规。
 
二、办理对象所需携带材料
1.《施工许可申请表》
“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IC卡”
2.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
3.申办施工许可工程现场情况说明表
4.建设工程资金入帐凭证 ( 按合同约定的工程预付款划入施工承包单位帐户的凭证 )
5.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副本、廉洁协议
 
三、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
1.核对合同承包内容、规划许可、施工图审查内容是否与申请内容相符;
2.核对现场开工条件是否与申请内容相符;
3.核对资金落实情况是否与申请内容相符;
4.核对安全措施审查和质量监督申报的范围是否与申请内容相符。
资料齐全正确后,提供《受理通知书》 , 审核通过后打印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〉。
 
四、办理时限: 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
五、承办人员:宋越乐   电话:68283277
六、收费标准:不收费
七、领取文书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
施工许可申请表.doc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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